教育权主体包括以下几类:

自然人

包括中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受教育权。

法人

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法人。这些组织在教育法律关系中可以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国家

国家作为教育权的主体,负责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并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

国际组织

国际组织也可以成为教育权的主体,参与教育合作和交流。

综上所述,教育权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这些主体在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