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办理离婚手续,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流程:

申请

可以通过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随申办市民云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或上海民政微信公众号“民服务”等渠道搜索“婚姻登记预约”并进行预约。

准备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

结婚证

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军官证

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受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结婚证丢失的,需要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结婚登记档案

离婚冷静期

从拿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时间为30天。

双方都没有反悔的情况下,在第31-60天期间的工作日去申请办离婚证;一方反悔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或直接不去办离婚证

审查

时间从拿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的第二天开始计算,第31天-60天期间去办离婚证。

需要提供的额外证件/材料包括: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2寸单人近期半身正面免冠证件照(各2张)

《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登记(发证)

双方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颁发离婚证

诉讼离婚流程:

起诉阶段

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证、财产状况材料等。

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进行立案审查,并安排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

所有离婚案件都必须经过诉前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达成和解,法院将出具调解书,解除婚姻关系。如果调解不成功,案件将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开庭审理

开庭程序包括庭前准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步骤。

双方需要针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举证和辩论

等待判决

法院在庭审结束后,通常会在一段时间内出具判决书。

如果是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即被解除。如果一方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需要向被告方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法院提交诉讼状等材料,并等待法院审核通知开庭

提供的所有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规范、有效,否则可能会影响离婚手续的办理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你顺利完成离婚手续。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