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的产假和陪产假规定如下:

国家法定产假:

98天,包括产前15天的假期。

符合政策的额外产假:

职工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可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60天,因此最多可以休158天。

男方护理假:

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建议:

职工在生育子女时,应当充分利用这一政策,以获得更长的产假和护理假。

如果职工符合晚婚晚育的条件,还可以获得额外的婚假和产假。

这些规定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了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