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负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不满十二周岁的人:
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只有在犯特定严重罪行且情节恶劣的情况下,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才会被判刑。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法律规定的八种严重罪行之一时,才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后应当负完全的刑事责任。
建议: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其年龄、心理、认知水平和社会环境等因素,依法进行教育和改造,以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