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电是指 从事商品交换或提供商业性、金融性、服务性的非公益性有偿服务消耗的电量。这一定义涵盖了所有以盈利为目的,向客户提供商品、服务或进行金融交易等活动所需的电力消耗,不论是否包括照明和动力用电。
商业用电的特点在于其 商业性,即服务的提供是以盈利为目的。这包括各类商业企业、物资企业、仓储、储运等用电客户。此外,商业用电不包括那些提供公益性服务的用电,例如机关、部队、团体、福利院、医院、科研所、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的用电,以及非经营性公用设施和公用场所的用电。
商业用电的范畴广泛,主要包括服务业(如宾馆、饭店、旅社、酒店、咖啡厅、茶座、美容美发厅、浴室、洗染店、彩扩、摄影等),商品销售业(如商场、商店、交易中心、市场、超市、加油站、房产销售经营场所等),以及金融、信息业(如电信模块局、交换传输及辅助设备、发射基站)。
商业用电的电价通常高于民用电价,大约在0.7元-0.9元之间,具体价格可能因地区和用电类型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综上所述,商业用电是指那些为商业活动提供电力支持的服务,这些服务直接或间接地以盈利为目的,并且不包括公益性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