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流程中的补正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商标注册申请补正

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时,若申请手续基本齐备但需要补正,商标局会书面通知申请人进行补正。申请人需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否则视为放弃申请。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时,若申请手续基本齐备但需要补正,商标局会书面通知该商标代理机构进行补正。代理机构需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否则视为放弃申请。

商标异议申请补正

申请人依法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后,若商标局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会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商标局根据补正提交的相关材料,依法作出准予注册决定或者不予注册决定。

商标注册被宣告无效的补正

未作出无效决定的,当事人在答辩期限内提交相关证据进行举证,达到推翻无效的目的。

已作出无效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商标申请先形式审查后实质审查的补正

若不符合形式审查,商标局将向代理人或申请人发送补正通知或不予受理通知,基本予受理保留申请日期、申请号,补正合格后进入实质审查程序。

商标续展补正

商标续展的申请必须在商标注册十年之后提出,并且使用者需按照流程提出续展请求。若审核确定不能续展,需要再次收集材料并按流程向商标局提出续展。若续展申请资料不符合规定,商标局会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总结

商标流程中的补正主要涉及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异议申请、商标注册被宣告无效、商标申请的形式与实质审查以及商标续展等情形。补正的期限通常为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按时补正或未按要求补正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或不予受理。相关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