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地的承包期限一般为 三十年至五十年。具体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3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15条第三款的规定,草地的承包期是三十年到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通常是三十年到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因此,草场承包期具体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承包期满后,承包方有权依法继续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