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是一个 汉语词语,读音为táo yì,意思是 逃跑,尤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不按规定立即停车或保护现场,而是选择逃离现场,以逃避法律责任。
具体来说,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不按规定立即停车或保护现场,而是选择逃离现场,以逃避法律责任。这种行为不仅可能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还会严重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
在交通法中,逃逸行为有明确的定义和构成条件。首先,肇事者必须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其次,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最后,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逃跑行为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例如,如果肇事者在发生事故后为抢救伤者没有保护事故现场而离开,或者将受伤者送到医院救治后私自离开抢救现场,这些行为虽然涉及逃跑,但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不被视为交通肇事逃逸,具体需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进行判断。
总之,逃逸是一个具有明确法律含义的词语,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逃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