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继从妻”的意思是指在丈夫去世,妻子还在的情况下,所立的继承人要娶这个妻子。这种制度在古代一些社会中存在,例如匈奴。在宋代的法律中,也有明确规定,如果丈夫去世而妻子还在,那么立继子应当从妻子这边选择。

具体来说,立继子的选择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例如必须是同一宗族且所立之人须是被继承人的晚辈。尽管立继子是在养父亡之后所立,但与养母之间也会形成亲子关系,因此养子对养母也应尽赡养义务,这种关系被称为“生前抱养,与亲生同”。

总结来说,“立继从妻”是一种在丈夫去世后,妻子仍然健在的情况下,选择继承人并使其娶妻子的制度。这种制度在古代法律和社会中有明确的规定,并且涉及到继承权的分配和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认定。